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充实教师人才队伍,拓宽招聘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宜城市委 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新时代全市基础教育的实施意见》(宜发〔2019〕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宜组通〔2018〕34号)等精神,决定公开招聘高中及初中学校急需紧缺学科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教师90名,其中宜城市第一中学招聘24名、宜城市第二高级中学招聘18名、宜城市第三高级中学招聘11名、宜城市职业高级中学17名,初中学校招聘20名,具体岗位见《宜城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以校园招聘为主,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组建招聘团队,深入到相应高校进行现场招聘,通过报名初审、面谈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然后集中时间进行笔试、面试考核。初中教师学科相同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或获得健将运动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2025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5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7.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熟练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8.高中教师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对应普通话合格证),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参加教育工作后一年内取得;初中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对应普通话合格证)。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宜城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7.在编人员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①身份证;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④普通话等级证等。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①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
③教师资格证书等。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上证件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面谈,了解应聘人员专业学习情况、求职动机和职业规划。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18:00止。现场报名通过即可进入下一环节。
已参加2024年12月24日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会、2025年3月13日长江大学招聘会、3月14日湖北大学招聘会、3月21日华中科技大学招聘会、4月9日西安交通大学招聘会、4月27日湖北工业大学招聘会报名的毕业生不需再次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13日(周五)14:00-17:00在长江大学报名,具体地点为长江大学东校区四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荆州市学苑路1号);其他时间在宜城市各高中学校或宜城市教育局报名,报名需提前联系意向学校联系人,以安排面谈事宜。
宜城市第一中学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18972225789
宜城市第二高级中学联系人:闻老师 联系电话:15172670152
宜城市第三高级中学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271071925
宜城市职业高级中学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5308673798
宜城市教育局负责初中学校岗位,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13871784411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贯穿于本次校园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被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对深入到各大高校收集的毕业生信息进行初步筛选,通知初步筛选合格的应聘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等予以发布。
3.应聘人员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4.每名应聘人员在相应层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5.《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学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招聘学校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学校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三)考试
1.考试内容及方式:针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形成竞争即可开考,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说课、问题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针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岗位进行笔试、面试环节。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分别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未达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以测试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为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
2.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阅卷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等,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面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即考生总成绩。
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笔试卷面成绩3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参与,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由宜城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在具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初中同学科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资料进行复审,审核合格后下发聘用文件、核定工龄、套改工资,市财政局核发工资待遇。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报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上编手续。符合《宜城市专项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经市委人才办复审通过的予以落实相关待遇。
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由宜城市教育局、宜城市人社局研究确定。
附件:宜城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
宜城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宜城市2025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_1749613857639.xls
文章来源:https://www.ycrsksw.org.cn/details/20241217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