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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襄阳市襄州区“田园诗乡·才聚襄州”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和第二轮面试等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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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襄阳市襄州区“田园诗乡·才聚襄州”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华中师范大学站)公告》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第二轮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为第一轮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引进计划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本科毕业生(详见附件12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56148:30-12:0014:30-16:30

2.地点襄州区第七中学(襄阳市襄州区张湾街道书香路与永安南路交汇处西北100米左右)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轮面试准考证

2.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已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其本科、研究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本科、研究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毕业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

3.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等

4.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的资料复印件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附件3

6.如因特殊原因考生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上1-5项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填写并签字的《资格审查委托书》原件(附件4)。

请各位考生及时参加资格复审,在复审前按要求顺序将材料A4复印件装订成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专项引才全过程,若发现任一环节信息不实,将取消引进资格

2.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

3.考生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第二轮面试

4.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本科1: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请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资格复审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合格的须交纳50元面试费(请自备50元现金)。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参加第二轮面试,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加第二轮面试,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

三、第二轮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5615(周日)全天

(二)面试地点

襄州区第七中学(襄阳市襄州区张湾街道书香路与永安南路交汇处西100米左右)

)面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品质、专业素养、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当天,因考生放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该岗位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3.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提前选择出行方式,妥善安排行程。

2.考生应在考试日上午7:30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第一轮面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点学校,在面试候考区集合,7:30统一进入候考室。上午7:30未进入考点学校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面试室,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姓名或本人就读的学校、工作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4.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候考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抽签信息。考生进入候考室前,所携带的学习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物品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如在面试场所发现仍携带有通讯工具、学习资料的,无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面试中可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6.面试期间,回答完毕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按规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返回候考区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考题。

8.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其他事项

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考察等后续安排也将在此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10-27897900710-2818196


附件1: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硕士研究生).xlsx

附件2: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本科毕业生).xlsx

附件2: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本科毕业生).doc

附件4:资格审查委托书.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xyrczhfw.cn/article/show/id/1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