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老河口市教师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机编办发〔2016〕25号)《老河口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河深改办发〔2021〕8号)《老河口市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河深改办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区中小学实际,经市委编办审核批准,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城区教师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初中阶段岗位报考人员范围:江山小学、酂阳办事处王甫州小学、光化办事处汪岗小学的教师,李楼(不含贾湖中学)、洪山嘴、仙人渡、张集、竹林桥、薛集、孟楼、袁冲等8个乡镇辖区内中小学教师; 小学阶段岗位报考人员范围:江山小学、酂阳办事处王甫州小学、光化办事处汪岗小学的教师,李楼、洪山嘴、仙人渡、张集、竹林桥、薛集、孟楼、袁冲等8个乡镇辖区内小学教师。 二、选调名额 计划选调教师30人,其中城区初中7人、城区小学23人(具体学科及岗位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师德师风上能够起表率作用; 2.报考小学阶段岗位必须为相应学段教师,报考初中阶段岗位初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报考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不低于所报考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时间计算截止2026年7月31日; 4.报考教师须为我市在职在编教师,任教5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2026年8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教师选调工作: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3年受到通报、诫勉谈话或党政务处分的; (3)近3年有一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4)乡村教师定向申报职称聘任后未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的,即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后连续任教未满3年,取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后连续任教未满5年,在调入城区学校后其职称任职资格失效,须重新评审。 四、选调程序 (一)选调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选调条件且有选调意愿的教师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打印)、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三楼人事股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按照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为避免报考学科出现扎堆或空岗情况,市教育局可进行统筹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可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 (三)笔试 1.开考比例。为确保竞争择优,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大于1:2的比例开考,如达不到1:2可以开考,但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笔试内容。按照考用一致原则,测试与选调岗位相关的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领取后未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计0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城区教师选调QQ工作群内发布。在笔试成绩排序和确定拟调人选时,按所报岗位1:1确定拟调人员名单,采取分数和地区相结合的方式,即各乡镇的第1名第一轮排序,然后各乡镇第2名第二轮排序,以此类推确定排序并作为选岗和调动的依据。因自愿放弃选调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选岗 选岗时,同学段、同学科设为同一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排序进行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学历和教龄均相同的,取得最高学历早者优先)。因不服从组织分配取消选调资格或在选岗中本人主动放弃后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对拟选调人员在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有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市教育局将拟选调人员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批备案。选调人员确定后,到岗时间另行通知。到岗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编制关系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试用合格后由市教育局按程序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编制、调动和聘岗手续。 附:1.2026年老河口市城区教师选调初中、小学岗位表 2.2026年老河口市城区教师选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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